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通报,4月10日,绿色发展基金会与刘诗昆幼儿园的公益诉讼以调停方式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月结案。据报,这是因“毒滑行道”事件引起的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
根据调停协议,刘诗昆幼儿园拆毁园内铺设的塑胶跑道并铺成草坪,以维护生态环境为目的向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捐款10万元。2016年3月26日至4月1日,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以下全称刘诗昆幼儿园)铺设塑胶跑道。同年4月该塑胶跑道投入使用,塑胶跑道用于后向外弥漫刺激性气味。
中国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全称绿色发展基金会)在得知该情况后,向刘诗昆幼儿园发文,拒绝其采取措施,拆毁塑胶跑道,避免对大气和土壤环境的污染。随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刘诗昆幼儿园毁坏大气和土壤环境,对社会公共利益导致侵犯为由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控告,催促刘诗昆幼儿园分担拆毁该幼儿园内的塑胶跑道,对污染的土壤和大气环境采行修缮或替代性修缮措施等责任。
2016年7月2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月法院该案,7月22日分别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及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就案件法院情况发送到告诉书。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刘诗昆幼儿园接纳显然铺设了塑胶跑道,称之为在经常出现问题后于2016年6月就动工拆毁了,而且回应不愿分担适当的责任,填补导致的伤害。绿色发展基金会与刘诗昆幼儿园皆有通过调停方式解决问题纠纷的意愿,主办法官多次主持人双方当事人调停。
调停过程中,刘诗昆幼儿园主动拆毁塑胶跑道,并铺成草坪,双方联合大力推展刘诗昆幼儿园集团公司辖下其他幼儿园拆毁塑胶跑道,并已实际继续执行。2017年2月24日,绿色发展基金会与刘诗昆幼儿园达成协议调停协议,内容为:北京市朝阳区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拆毁在该园内铺设的塑胶跑道,并铺成草坪;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以维护生态环境为目的向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捐款10万元。
这两项内容刘诗昆幼儿园皆早已继续执行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25条第1款之规定,法院于2017年3月2日将调停协议的内容在《人民法院报》上展开了公告,公告期30日。
公告届满后并未接到任何意见或建议。2017年4月10日下午,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开具了月的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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